蒼南縣龍港鎮地處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的鰲江入海口南岸,是聯合國開發署可持續發展試點鎮、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鎮。全鎮現轄14個社區、171個行政村、22個居民區,轄區面積172平方公里,戶籍人口37.3萬、常住人口44.4萬,其中建成區面積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7萬,城鎮化率60.8%。2015年全鎮實現生產總值226.9億元,工業總產值407.8億元,財政總收入23.2億元。
2014年12月29日,龍港獲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成為全國第一批64個試點地區中僅有的兩個鎮級試點之一。龍港的試點任務是,根據國家11個部委文件要求,探索建立職能分工合理、行政層級優化、管理機構精簡、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能提高、公共服務改善、治理能力提升的新型設市模式,力爭經過3年的改革創新和實踐,為全國特大鎮改革發展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模式。
一年來,龍港鎮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的部署要求和領導的指示精神,積極推進新型城鎮化各項試點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龍港鎮推進“大部門”制改革,機構數從41個減為15個,人員從實有1175名到初步核定人員編制736名。計劃今年6月,15個“大部門”進入實質性運行。以“應放盡放”和可承接為原則,推行新一輪的政府職權下放,目前正在對接下放的縣級權限事項約1002項。擬將155項的行政審批職能納入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實行“一個門、一個窗、一個章”的“一站式”服務。擬將近500項的行政執法職能分批納入城市管理與綜合行政執法局,實行綜合執法,利用正在建設的智慧平臺,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在社會管理層面,按照扁平化管理的要求,將原有17個社區整合為14個新型社區,原有462名人員初步擬定人員編制為393名,逐步建立“市管社區”的體制。
今后一個時期,龍港將以“鎮改市”為目標,緊抓列入第一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改革試點的歷史機遇,全面落實行政管理體制、完善城市治理體系、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進機制等各項試點改革措施,突出抓好“改革提速、產業提升、城市提質、生態提優、民生提效”五大重點工作,加快推進龍港經濟、城鎮、社會、政府轉型發展,力爭成為全國具有示范意義的新型城鎮化樣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