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經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民政部正式印發了《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任務分工》(以下簡稱《分工》)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2016年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這是民政部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牽頭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領導機制的又一項重要舉措。
據民政部社會事務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不同于傳統的政府職能工作,關愛服務和救助保護的內容多種多樣,涉及不同部門和各類群團組織,因此十分有必要建立一個立體化的組織協調機制,推動各政府職能部門、群團組織、社會力量之間的相互協作,形成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合力。此次發布的《分工》和《要點》,在充分征求有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明確了27個部(委、局、辦)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中的職責,系統梳理了各有關單位2016年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要點。根據《分工》和《要點》安排,2016年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將推動完成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推動完善教育關愛措施、改善貧困家庭環境、組織開展關愛服務活動、完善司法保護措施、加強政策宣傳、協調推進源頭治理、開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督查、推動完善法律政策、加強關愛保護能力建設、統籌推進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落實工作保障措施等共計12個大項、49個小項的具體工作任務,切實將《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有關要求落到實處。作為農村留守兒童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牽頭部門,民政部將以貫徹落實《意見》和《分工》、《要點》為契機,進一步推動各成員單位加強配合和相互支持,形成各司其職、分工協作、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良好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