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原院長
我并非有機農業的專業人士,但通過對天福園的觀察,有一些感想和體會。目前,全世界都在發展石油農業,雖然石油農業有違自然規律,但我們卻無法簡單地否定它,因為隨著世界范圍內人口規模的急劇膨脹,怎樣保證人人都有飯吃,是需要首先解決的大問題。所以,我認為在可見的時間范圍內,石油農業大發展的趨勢難以逆轉。在這樣的背景下,有一個問題值得探討,那就是像天福園這樣的有機農業莊園是否有生存下去的權利。
中國是農業大國,以往數千年的農耕歷史均以生態農業、有機農業為主,如果說石油農業有違自然規律,那么生態農業、有機農業則是遵循自然規律的。從這個角度來說,張志敏老師和天福園的有機農業實踐十分有意義,因為在發展石油農業的同時,我們仍可以盡可能地擴大生態農業、有機農業的規模。
我關注的另一個問題是,天福園有機農莊的土地是從村集體手中租來的,租約為20年,4年后就將到期,村集體可能會收回土地另作他用。這片凈土是否能留得住,還是未知數。天福園位于房山區良鄉鎮江村,如果單純是由于村集體要收回土地,那么也許仍有回旋的余地,但這里同時也是北京市的行政范疇,北京市對天福園附近整片區域的規劃是什么,是否要改變這片土地的用途,將直接決定著天福園的存留。這也反映出了深層次的問題,城市外延的無限擴張正威脅著類似于天福園這樣的農地的生存空間。
目前,全國大部分城市包括北京在內都在走城市外延擴張之路,城市周邊的農地大多都已被擴展為城市建設用地。為什么會如此?這其實與我們的土地管理制度息息相關。我國的土地管理制度歷經曲折,早在計劃經濟時代,陳云就說,計劃調節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當時國家大力支持農村搞社隊企業,而社隊企業在國家計劃里沒有戶頭,包括土地在內的資源配置,完全由市場決定。盡管當年還沒有土地市場的概念,但農村土地進入市場已是客觀存在了。改革開放以后,鄉鎮企業異軍突起,農村工業化導致產業集聚和人口集聚,形成了大量小城鎮以至于大中型城市。這些新的城鎮、城市基本上都是在集體土地上成長起來的。但1998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不再允許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把農民憑借自己的土地財產,自主地參與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出路堵死了。同時,政府承擔城市建設責任,而城市建設資金主要來自于土地出讓收入。這種資金主要依賴增量土地的制度安排,導致政府必須不斷地征地、賣地,使得城市持續外擴,而城市里的存量土地沒有得到合理利用。例如,北京市市區有700平方公里集體建設用地(不含宅基地)粗放利用,甚至根本就是無效利用。
如何改變城市無限外擴的現狀?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將土地納入自然資源,土地資產納入自然資源資產,提出要把所有者的權利與管理者的權力分開。這是國家治理思路的重大調整,一旦付諸實施,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就不能再經營土地了。同時,改革財稅體制,使地方政府財力與事權相匹配;改革投資體制,城市建設主要靠吸引社會資金,等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遏制城市外延無限擴張的腳步,才能使城市周邊像天福園這樣的凈土得以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