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的故事,永遠不缺“魔幻”題材。很多故事走向,完全不按套路。劇情離奇,腦洞大到讓人咋舌的地步。比如,僅司法執法領域,去年就有一堪稱經典“婦仇之路”的“農婦緝兇”故事,讓人讀完,心情久難平復。如若看過這個新聞,相信難以忘記“河南農婦李桂英”這個傳奇名字。一個農婦,為了為亡夫討個公道,獨力追兇十七年。硬是十七年間,尋遍十多個省份,幾乎憑一己之力,最終追蹤到五名嫌犯中四人蹤跡。
一人之力,孤軍奮戰,追到天涯海角,也要將殺夫仇人繩之以法,貫徹自己心中的“正義”。這是發生在法治社會的現實,傳奇色彩褪盡,泛起的只有司法救濟不力,甚至執法瀆職懈怠的苦澀余味兒。本以為這就是最奇葩最挑戰想象的現實案例,直到讀到下面這則《一份14年“忘記”宣讀的判決書》新聞。這個簡化成一句,劇情梗概就是“警察刑訊打死嫌犯獲刑,14年未被收監反當上村支書”。(《華商報》5月3日)
永遠有挑戰你想象的劇情出現:李桂英之所以17年追兇,是因為不知道兇在何方。但這個“忘記”宣讀并執行且一“忘”十四年的判決書故事則不然。
19年前,陜西涇陽縣公安局橋底派出所5名民警和2名臨時工,將一個涉嫌偷羊的男子刑訊打死后,派出所除了教導員外,其他人員全被追責。4年間,案件經過兩級3個法院5次判決(裁定),被告人從實刑改為緩刑,后又從緩刑改為實刑。6名被告人(一名聯防隊員在逃)分別被判處3至7年有期徒刑。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從再審判決作出的2001年11月至2015年12月,14年中,兩名分別被判4年和3年有期徒刑的警察,卻一直未被收監。
聽起來很復雜,其實就是主要嫌犯當年代理所長王忠福,“立功心切”,包括副所長、民警、聯防隊員甚至臨時工司機在內,整個派出所吊打兩位涉嫌偷羊者,其中一位最終死亡。而至今正副所長仍未收監。
案件并不復雜,復雜的是3個法院5次判決,且“中院在自己終審裁定后僅7天決定再審,在司法實踐中罕見。很可能當時裁定可能遇到了某種干預”,而辯護律師甚至不敢出庭,因“以后還要在涇陽縣混”。
最終,十四年后蹊蹺案發,同樣詭異:王忠福哥哥質疑,14年中,從未見到辦案人員找過,在弟弟王忠福事業如日中天時,卻遭到了滅頂之災(網絡舉報)。”言外之意,當村官后,“政敵”暗地使絆子。興平當地司法部門也互相推諉,警方表示此前從未接法院要求逮捕令,認為“法院錯誤,不要強加到公安頭上來,應‘誰的孩子誰來抱’”。還有人質疑檢察院失察失職。
總之,當地公檢法的互相指摘,當年律師的忌憚,嫌犯十幾年逍遙無人問,這些都不難推斷當地司法乃至公權生態的現實圖景。就沒人站在死者家屬角度,站在司法正義和社會公義角度來反思這種遺忘判決書帶來的致命社會殺傷?刑事案十四年無人問,判決書都積滿灰塵吧?到底多少失責瀆職到底多少正義受損,到底如何修復人心,重樹法律威信?好像無人關心。如果不是有人舉報村支書,甚至就這么一直遺忘下去?這樣的司法、權力和社會生態,想想都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