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辦城函[2016]375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廈門市市政園林局、財政局:
為推進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作,根據《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中央財政支持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14〕839號)、《城市管網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暫行辦法》(財建〔2016〕52號)的要求,經研究,定于2016年5月開展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城市2015年度績效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目的
了解中央財政支持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作進展情況,總結推廣試點城市工作經驗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改進措施,督導各地按計劃推進試點工作。
二、評價內容
本次年度績效評價工作主要評價試點城市管廊工程開工進度、有關工程技術標準貫徹、資金使用和管理等情況,具體包括:
(一)管廊工程按計劃開工建設情況,實物工程量與計劃匹配性情況。
(二)管廊工程貫徹有關工程技術標準情況。
(三)中央財政獎補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各級地方財政對試點工作的支持情況。
(四)強制入廊制度、入廊收費標準、政府補貼標準制度建立情況。
(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立情況。
(六)管廊運營維護費用保障機制建立情況。
(七)其他績效評價有關事項。
三、評價時間及組織方式
(一)評價時間。2016年5月。
(二)評價城市。包頭等10個第一批中央財政支持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試點城市。
(三)組織方式。
1.城市自查。各試點城市應于2016年5月6日前完成自查,并按照績效考核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備查。
2.現場考核。2016年5月中旬,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組織專家成立績效評價小組,赴試點城市聽取匯報、查閱資料、查看現場。
到各城市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的具體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評價結果處理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將按照績效評價中發現的問題,按績效評價相關規定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蹤督導。
五、有關要求
(一)請有關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組織試點城市對照評價內容認真準備書面材料及相關文件匯編,供績效評價小組查閱。
(二)請試點城市按要求提供有關項目清單,以便績效評價小組現場查看。
(三)各地要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要求安排評價事宜,切實保證評價工作廉潔、準確、高效。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 張月
010-58933058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 王春成
010-68552520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