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季度空氣質量明顯惡化,特別是pm2.5濃度上升明顯,昨日、環境保護部對山西省長治市、安徽省安慶市、山東省濟寧市、河南省商丘市、陜西省咸陽市等5地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貫徹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有關法定責任。
據環保部介紹,2016年以來,全國各地大力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空氣質量總體有所改善。長治、安慶、濟寧、商丘、咸陽5市雖然也采取了措施,但2016年一季度空氣質量明顯惡化。環保部組織有關區域環保督查機構進行突擊檢查并調度地方環保部門近期執法情況,發現上述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問題較為突出。
2016年一季度,長治市PM2.5、PM10、SO2、NO2濃度均值與上年同比分別上升44.1%、36.8%、81.5%和4.4%;安慶市PM2.5、PM10、SO2、NO2濃度均值同比分別上升44.6%、28.8%、37.5%和77.8%;濟寧市SO2濃度均值略有下降,PM10濃度均值同比持平,PM2.5、NO2濃度均值同比上升19.3%和8.1%;商丘市雖然SO2、NO2濃度均值與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PM2.5和PM10濃度均值分別同比上升28.1%和36.3%;咸陽市SO2濃度均值雖略有下降,但PM2.5、PM10、NO2濃度均值同比上升33.8%、36%和45.3%,污染情況突出。
此外,這些城市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環保部在抽查中發現了大量的企業違法行為,未得到有效控制。
環境保護部在約談中要求,有關整改方案應在20個工作日內報送環境保護部,并抄報所在省級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