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乏統一的標準規范,“防霧霾口罩”質量參差不齊,市場競爭一片混亂。4月25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規范》國家標準,這是我國首個民用防護口罩國家標準。該標準將于11月1日正式實施,對細顆粒物(PM2.5)的防護效果和佩戴的安全性能作了明確規定。
“這將改變我國民用防護口罩市場無標可依、無標可查的混亂現象,對有效規范市場、合理引導消費起到積極的保障作用。”參與制定該標準的中國產業用紡織品行業協會會長李陵申表示。
目前,我國關于口罩的標準有《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醫用防護口罩技術要求》《醫用外科口罩》,但都屬于勞動防護類和醫用防護類標準。而市場上所謂的民用防霧霾口罩,一直缺乏標準規范。
比如,很多口罩以“過濾效率”來表示其防霧霾性能,而且常常自稱“過濾效率達90%以上”。李陵申指出,過濾效率僅僅是指口罩的核心部分——過濾布材料的過濾效果,并不能代表口罩的防護效果,因為口罩還有密封性的問題。即使過濾布的過濾效果真的能達到99%,如果密封性不好,口罩的防護能力也要大打折扣。
有鑒于此,《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規范》對口罩性能的規定使用了“防護效果”這樣的綜合指標,以“佩戴口罩后吸入體內的空氣質量”這種直觀效果來界定口罩的性能。這可以避免目前的口罩只注重過濾效果而忽視密封性的不足。
“按照該標準規定,口罩佩戴后能將吸入的PM2.5濃度降低至75微克每立方米以下,使過濾后吸入體內的空氣質量達到良及以上水平,才是合格的。”李陵申指出。
佩戴口罩后吸入的空氣至少應達到空氣質量標準中的“良”級別,但口罩外的空氣卻千差萬別,這對口罩的性能提出了不同要求。因此,該標準將口罩的防護級別由低到高分為四級:D級、C級、B級、A級,分別對應國家空氣質量標準中空氣質量類別設置和空氣污染情況——D級適應于中度(PM2.5濃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及以下污染,C級適應于重度(PM2.5濃度≤250微克每立方米)及以下污染,B級適應于嚴重污染(PM2.5濃度≤350微克每立方米),A級在PM2.5濃度達500微克每立方米時使用。
也就是說,以后出門前可以先看看空氣污染狀況,然后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要佩戴的口罩。“不建議長期、超等級佩戴口罩。”李陵申提醒,口罩防護效果越高,相對的呼吸阻力就越高,長時間佩戴高呼吸阻力口罩會對身體健康產生不利影響。
據了解,為保障公眾佩戴防護口罩時的安全性,該標準要求口罩應能安全牢固地護住口鼻,不應存在可觸及的銳利角和銳利邊緣,對甲醛、染料、微生物等可能會對人身體造成傷害的因素,標準都做了詳細的規定。同時規定了不應使用可能對人體有害的材質。考慮到佩戴者行走時的安全性,標準規定口罩下方視野應不低于60度,避免因口罩拱形設計過高影響佩戴者的視線。
“一般來講,防護性能越高,對舒適性能的影響越大。人們佩戴口罩在吸氣時,口罩對空氣流動具有一定的阻力作用,當吸氣阻力過大時,人會感到頭暈、胸悶等不適狀況。體質差異不同,對舒適性的感覺也會不同。”李陵申說,該標準是在保證防護效果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滿足佩戴者的舒適性。
李陵申表示,由于兒童身體特征差異性較大,呼吸阻力對兒童成長影響的醫學數據和實驗數據積累還有待于完善,所以標準中沒有對于兒童用口罩作出專門規定,而是明確指出,該標準“不適用于兒童用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