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土資源部發布《國土資源“十三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其中提到,要結合房地產去庫存,實施有效用地調節政策,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在住房供求關系緊張地區適度增加用地規模。同時,對房地產庫存較高的城市,減少直至停止住房用地供應。
《綱要》提出,要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審慎穩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總結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經驗,推動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在全國復制推廣。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縮小征收范圍,規范征收程序,公開征收信息,健全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補償保障機制。規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管理,明確入市主體、范圍和途徑。
《綱要》提出,要結合房地產去庫存,實施有效用地調節政策,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在住房供求關系緊張地區適度增加用地規模;對房地產庫存較高的城市,減少直至停止住房用地供應;允許尚未開工房地產項目用地按照有關規定改變用途,用于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
>>解讀
全國重點城市庫存已有所減少
據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分析認為,從全國房地產市場看,房地產庫存走勢分化,一二線城市房地產庫存已經明顯減少,但三四線城市庫存依然增加。目前,重點城市房地產庫存在積極回落。
張大偉說,數據表明,在全國20個重點監測城市中,19個城市在3月份房地產庫存較去年末有所減少,杭州、合肥、南京等房地產庫存減少超過三成。此外,從消化周期來看,3月份,20個重點城市的庫存消化周期較去年12月均有不同程度縮短,合肥、蘇州、南京的消化周期僅在2至3個月,房地產市場短期內嚴重供不應求。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當地房地產市場成交表現良好,而房企后續工程供應尚難跟上;另一方面,也存在部分地區捂盤惜售的現象。
此外,各地政策也愈加體現“因城施策”的特征。如四川省發布的《促進經濟穩定增長和提質增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措施》要求推進房地產去庫存,商品住房可售周期超過2年的縣(市、區)暫停商品住宅用地供應;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應不同群體需求的購房金融產品;除成都市外全面放開落戶限制。沈陽關于化解房地產庫存的“沈22條”發布,明確表態利用2B3年時間使房地產市場供需結構達到均衡,原則上2016年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面積不超過上年度的50%;對個人購買住房給予獎勵政策。海口同樣出臺調控意見,要求調整好房地產供需關系,控制庫存增長;提高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比例。
張大偉分析,從目前市場的情況來看,房地產去庫存不僅僅需要增加需求,更需要減少供應,不能出現去庫存是為了增庫存的現象。從政策預期來看,減少庫存過高城市的土地供應,有利于從供應角度降低庫存增量,也有利于逐漸降低地方政府對房地產的依賴,轉變經濟發展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