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集權,再搞改革,成為流行心態。部分學者如鄭永年等,近年鼓吹加強集權,以防止“政令不出中南海”。很多人認為,先集權,再以集權對抗既得利益,強力推動改革,是有效的未來之路。
事實上,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迅速崛起,其實是得益于前期的持續放權,通過放權,激發了各個地方的發展積極性,最后造就了整個國家的飛躍。正如著名華人經濟學家張五常所說,地方競爭,是中國改革開放騰飛的重要因素。而放權,則是地方騰飛的制度性保障。
但是,最近十五年來,中國部分領域改革,似有停滯的跡象,最明顯的體現,就是地方發展權的日益萎縮。
地方發展自主權,包含兩個領域,一個是財權,一個是事權,而這兩個權力,都逐步受到了侵蝕。
朱镕基時代開始推行的分稅制改革,最后演化為地方財權被變相削弱。此前,中央和地方的財政,主要靠抽成,即地方按照一定比例上交稅收,其余的留給地方自主使用。這種抽成式的財政分配機制,后來由于三個方面的原因,逐步引起了中央不滿。一是,部分地方為了少上交,隱瞞當地發展情況,少報GDP,二是,中國改革初期,實行的是非均衡的發展模式,部分后發地區,需要輔助,三是,國家需要相當財力,重點建設一些項目,并發展公共事業。
分稅制的推行,很快就造成了地方財力不足。實行分稅制后,中央的財政收入占國家財政收入的比重,從1993年的22%上升到2013年46.6%。其中,剛實行分稅制的最初一年,甚至達到了57%,其后一直在50%以上,直到2012年才跌破50%。
而事實上,分稅制之后,中央當初的目的,多數沒有達到。地方隱瞞收入,其實可以通過稽查糾正,無需分稅連根拔起。而中央的支付轉移,則嚴重畸形,最后演變為大眾詬病的按照政治地位排隊分錢,比如中央的投入,奧運和世博,就至少在北京和上海身上各自砸了數千億。而其它很多地方缺錢,嗷嗷待哺,國家也不顧上。嚴重偏離了分稅制的初衷。
最后,地方被財富被抽干,造成了兩個方面的消極影響,一是,此前的抽成制,地方有足夠的發展動力,開展經濟建設領域的競爭。而分稅制之后,大頭歸中央,地方發展動力萎縮。尤其是,地方普遍對培育本土品牌,本土經濟失去了耐心和信心,都想傍大款,抱央企的大腿。進行短期突擊,一個央企的投資,動輒數十上百億,甚至上千億,帶來的經濟總量增加,以及財政收入的增加,是立竿見影。所以,最近十幾年來,地方對于發展本土經濟的積極性,逐步下降,最后形成惡性循環。分稅制對于地方的傷害,是一個極度重要的原因。
地方財權被削弱,造成了另外一個惡果眾所周知,即是土地財政。中央在財政收入上與對方對半分,甚至是占了大頭,但是多數事情需要地方做,最后,地方付出大而收入有限,逼迫地方另想辦法。這個辦法,一個是各種費用,比如高速公路費,很多地方本來已經還清貸款,還在收費,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地方財政收入的壓力大。一個就是土地財政,地方缺錢,只能通過賣地瘋狂補缺。當下,多數城市的土地收入,已經占當地財政收入的50%以上。有的地方甚至超過80%以上,地方對于土地財政的依賴性越來越大,導致賣地盛行,近年來,很多地方更是打著城鎮化戰略的旗幟,超前造城,形成了遍地鬼城。也導致各種拆遷糾紛狼煙四起。有地方財政廳長稱地方財權萎縮,土地財政是被逼良為娼,并非虛言。
其實,財富集中于中央。最后體現在兩個方面特點,一個是財政支出分配不公,國家平衡區域發展,平衡貧富的戰略目標沒有落實,反滋長了跑部錢進的歪風。中央有錢了,卻沒有用到刀刃上,最近十幾年,國家的機構改革,日益延緩,財政供養人員不停增加,吞噬了增加的稅收。地方省下的錢中央并沒有用好。
另外一個隱藏的特點,是央企和國企的重新的坐大。整個國家經濟效率低下。朱镕基主導的國企改革,特點一個是抓大放小,一個是在競爭性領域退出。而分稅制改革,削弱了地方的同時,卻逐步壯大了央企和國企。特別是在競爭性領域,很多國企本來應該退出,但是,在得到強大財政補貼之后,低效的央企和國企不僅沒有退出競爭性領域,反而上映了國進民退的荒誕劇。最典型的是鋼鐵行業,低效的山鋼,非要兼并贏利能力三倍以上的日鋼。最后整個行業產能過剩。
有一個被忽視的問題是,央企坐大,使地方發展的自主性受到強大打擊,各個地方以前展開的發展競爭,更多的是發展本土經濟,發展民營經濟。而央企的坐大,改變了這種模式,地方競爭,不再是發展本土經濟,而是去抱央企的大腿,各個地方,都以和央企聯姻為榮,有些地方,動輒引進數千億甚至上萬億央企投資。依靠央企崛起的投機主義模式,竟然被追捧,而實實在是發展本土經濟,發展民營經濟的模式,則被視為落后的模式。
不見湛江親吻批文的市長否?一紙批文,威力如此,市場的力量,微如輕風。
地方財權的被削弱是顯性的,而地方事權的萎縮,則是隱性的,這一點被很多人忽略。
自2003年至今,與權力對市場干預日益加強同時進行的,是中央對地方發展的干預日益加強。最近十年,地方事權被逐步削弱。部委的權力,則日益膨脹。尤其是發改委,最近十幾年日益膨脹,成為“小國務院”。啥事沒它不行,什么都管,從行業來說,汽油定價,藥品定價,他都管。從地方來說,誰搞開發區,它都要插一杠子,不批準就不能搞。誰是國家級,都要它親自加冕,親自戴上帽子才算數。
某種意義上說,地方去北京跑部錢進,不僅是求財,更多是去求名分,求政策優惠的。中央剝奪了地方相當多的事務決定權,統一收權,但是放權的時候,則是試點式的,很多有益的地方改革試驗,此前只需要自己決定,現在卻都需要上頭的“恩賜”。
中央對于地方事權的掣肘,主要體現在發展戰略的不獨立。自2008年以來,國家推出了數十個國家級戰略,相對改革初期十年一個國家戰略,簡直就是大批發,而到底扶持哪個地方,往往不是看當地潛力,而是長官意志,或者看誰跑的歡。光是國家級新區,除前期的浦東、濱海和兩江,后面的8個新區,竟然在兩年內突擊完成。而且分布極度不均衡,東部和西部密布,中部卻一個也沒有。事實上,放開讓地方自己搞規劃,謀發展,更為公平,也更貼近當地需求。
“先集權,再改革”的思想爭議大,但是存在巨大的市場,是不爭的事實。
但是,集權會帶來新的問題,一是,權力具有天然的魔性,集中的權力,誰還舍得放下。第二是,集權之后,固然有助打破舊的既得利益,但是權力本身也會產生新的既得利益。
回顧歷史,我們可以發現,改革開放三十余年的歷史,大致是一個放權的歷史。正是通過分權和放權,才激發了民間活力,激發了地方活力,激發了市場的活力,最終成就國家大業。所以,改革需要的是放權,而非集權。
就國家領袖來說,集權也并非唯一選擇。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相對其前任,不是更集權,而是更分權,鄧公都沒有擔任國家主席,甚至連總書記不是,但是并不妨礙其帶領國家走向未來。
在特殊時期,適當集權,可以理解,但是集權并非長久之計,羅天昊認為,未來中國需要三大放權。
一,中央更多向地方放權,財政收入,地方應占大頭,事權也應更多下放。
二,權力更多向市場放權,不該伸的手不要伸,簡政放權,要收實效。
三,政府要向民間放權,尤其是需要營造開放包容的社會氛圍,鼓勵創新。允許民間社會自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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