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原司長、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副主任
健康城鎮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是實現中國現代化的雙輪驅動,綠色城鎮化發展必然要求將二者緊密結合起來。當前,講城鎮化的多了,但是講新農村建設的少了,把兩者結合起來講城鄉統籌的更少了。我想借這個論壇呼吁我們的社會更多地關注以城鄉統籌推動城鎮化健康發展,推動新農村建設,實現綠色城鎮化發展。
一、綠色城鎮化的概念必須重新認識我國的新型城鄉關系,構建新型的城鄉空間形態。城鎮綠色發展道路包括以下要點。一是不斷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經濟持續穩定增長,堅持發展是第一要義,建設有經濟實力、環境生態良好的城市。二是不斷改善城市發展的軟硬件環境,打造服務型政府,提升城市系統運行效率,建設便捷城市、效率城市。三是協調好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建設低碳城市、環保城市。四是推動社會事業全面進步,確保人民群眾公平分享城市發展成果,建設健康城市、宜居城市。此外,綠色城鎮化發展還應包括重新認識和構建城鎮化進程中的新型城鄉關系,統籌推進城鄉改革發展,實現城鄉共同繁榮共同文明共同進步的內容與要求。這主要基于以下認識和判斷。一是中國的城鎮化發展不會消滅農村,更不能剝奪農民。二是中國的城鎮化不會自動地導致城鄉統籌發展,不會自行解決城鎮化發展中的農村凋敝與農民貧困問題。三是隨著城鎮化進程,城鄉之間的關系在不斷地發生新的變化。四是城鎮化發展必然會改變農村居民點的傳統聚落形態。
二、綠色城鎮化必須實現農村公共品供給的制度保障、研究農村的基本民生問題。當前,農村公共品供給的現狀反映了農村的基本民生問題,一是導致農村消費需求低,二是嚴重阻礙了農業向更高的階段——知識農業發展的進程,三是拉大了城鄉生活水平的差距。因此,這就要求,一方面政府應該增加對農村公共物品的供給,另一方面,要拓展地方公共物品的融資方式。公共領域的公共投資是保證社會發展條件和發展環境基本公平的重要手段,綠色城鎮化要堅持社會公平發展,就應該把解決農村公共品供給的制度建設作為重要方面予以推動。為此,我有以下四點建議。一是建立各級政府公共財政向農村地區的轉移支付制度。二是保障公共財政支出向農村地區的中心村和重點鎮傾斜。三是要研究將目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改革為城鄉維護建設稅。四是設立政府專項村鎮規劃資金。
三、綠色城鎮化必須關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土地管理制度經歷了從無償劃撥到有償使用的轉變,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地市場機制,創立城市土地儲備制度,實現省以下土地部門的垂直管理模式。但目前城鄉土地管理制度仍然存在一些制度性問題或難題:一是土地產權制度不完善;二是土地價格機制不健全;三是土地儲備制度存有缺陷;四是土地隱形市場普遍存在,如存量土地非法交易和農用地非法轉為建設用地;五是征地制度不合理,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等社會問題。
實現綠色城鎮化發展,必須關注我國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堅持集約節約的城鄉建設用地制度。二是加強城鄉土地的產權制度建設和產權管理。三是進一步完善城市土地價格的形成機制,規范土地的市場行為,更多地為城市公共利益發展服務,為城市保障房建設服務。四是要重點關注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解決農村人口轉移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的指標轉移用于城鎮建設的難題,以市場力量解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集約節約使用。五是關于農村集體土地使用的低價征收征用問題,要按照市場價格給予被征用土地的農民相應的經濟補償。六是重點關注城市中目前大量存在的小產權房問題,如何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破解這一急迫的重大的難題,也是綠色城鎮化發展應予以研究的課題。
四、推進綠色城鎮化應從規范農村居民點調整做起,加強政府善治和農村自治。受我國農村社會生產力的制約,農村居民點小而分散,近些年在城鎮化發展進程中,農村居民點雖然在減少,但是總量偏多、規模小、分散分布,農村居民點用地空置、閑置多,農村宅基地缺乏有效規劃管理,部分地區農村居民點擴張無序等問題依然存在。目前,各地在農村居民點整理過程中,采取了多層立體型、規模搬遷型、小村集并型、縮村填實型等調整模式,都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準此認同,農村居民點調整應該把握以下幾點。一是尊重城鎮化發展的規律,堅持對農村居民點在科學規劃指引下的積極調整。二是尊重農民的自主選擇權。三是政府善治要體現在對農村新居民點建設的規劃和公共設施建設保障上。四是嚴格規范農村新建居民點的動遷。農村居民點調整是城鎮化進程中的鄉村社會治理的制度建設,為此,要多方面聽取農村村民組織的意見,培育農村的發展致富能力和農民的公民社會意識,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同步加強新建居民點的村民自治管理,不斷豐富基層村民自治的實踐內涵。